律政司首引反恐条例控串谋爆炸杀警案开审 法庭选出3男6女陪审团
2019年12月8日“国际人权日”游行,多人涉嫌计划设炸弹并枪杀警员,律政司首次引用《反恐条例》起诉,法庭将部分否认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审理。案件早上在高等法院提讯,预计案件审期60日,至7月18日。
法庭早上选出陪审团3男6女陪审团,并完成宣誓程序,法官向陪审团讲解审讯流程。在选陪审团期间,控辩双方一共反对超过40个人选,只有一名被告的代表律师,未有用尽5次反对机会。部分被抽中出任陪审员的人士,称已购买机票旅行或要公干,亦有人称是劳工处主任,正调查两死三伤工业意外,获律师反对出任陪审团。
本案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张俊富、张铭裕和严文谦,连同另外4人分别否认《反恐条例》中“对订明标的的爆炸的禁制罪”,或“串谋提供或筹集财产以作出恐怖主义行为”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