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反恐条例爆炸案 控方指被告拟引爆400米半径大炸弹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首宗反恐条例爆炸案 控方指被告拟引爆400米半径大炸弹

2019年反修例风波,警方在“12.8国际人权日”游行前后,在香港多处检获枪械和炸弹,7名被告否认《反恐条例》下放炸弹等罪。控方在开案陈词中指,被告计划在当日合法游行期间,先引爆细炸弹引警员聚集,再引爆威力达400米半径的大炸弹,同时有人做枪手在对面马路用长枪射警员。

今次是律政司首次引用《反恐条例》提出起诉,7名被告分别否认《反恐条例》下“对订明标的的爆炸的禁制罪”,或“串谋提供或筹集财产以作出恐怖主义行为”等罪,早上在高等法院的审讯,由控方作开案陈词。

控方代表、外聘大律师周凯灵指,2019年12月8日由民阵举办、由维园行至中环遮打花园的游行,获警方发出不反对通知书,涉案有一大一小炸弹,被计划放置在游行行经的轩尼诗道英皇中心,小炸弹是用于引警员聚集,并行近大炸弹,同时有人计划作为枪手,在对面马路用长枪射警员,待有警员被击中和受伤,实行“全民执枪”。

周凯灵指,大炸弹的威力达到400米半径,并藏有铁钉,以增加碎裂威力,陪审团身处的法庭宽13米,炸弹威力相等于可覆蓋30个法庭。她说由于当日是合法游行,除了合谋者外,其他参与游行人士并不知悉计划,而拟定炸弹威力覆蓋楼宇、民居和油站,一旦爆炸必会造成伤亡。

庭上展出涉案炸弹分解后的照片,周凯灵指,两个炸弹的引爆器,都是遥距控制,利用插入Sim卡的无线电话,若有电话打入,就会令铁板发热从而引爆。周凯灵指,案发时炸弹已经准备就绪,一通电话就可以引爆。控方让陪审团传阅案中炸弹所用的铁钉样本,又在庭上展示涉案长枪。

控方指,涉案的“屠龙小队”2019年8月组成,9月与案中已认罪被告吴智鸿,一同到台湾接受军事训练,庭上读出吴智鸿与“屠龙小队”成员的Telegram对话,显示他们讨论出发日子和细节。

周凯灵向陪审团讲解本案的控罪基础,指除了涉嫌筹集资金的女被告外,6名男被告被控“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罪和串谋谋杀警员,“串谋”基础在于“协议”,而非有否实质作出罪行。她透露本案涉及大量Telegram对话,庭上亦展出被告在Telegram上传送的炸弹照片。

周凯灵又指,案中炸弹造成的伤害是无差别、无分政治立场,希望陪审团从开案到作决定,都撇除政治观念和对2019年事件的个人观点,而仅考虑案中证据。审讯仍然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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