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搜沙田迷你倉檢大批槍械彈藥 拘67歲「槍王」下午提堂
警方在沙田一個迷你倉,搜獲大批武器,包括18支手槍、超過100發不同口徑的子彈、超過100件不同類型的槍械元件、1支電槍、11把刀和4把匕首,拘捕一名67歲本地男子。據指出,被捕男子何孟強,曾在本港及國際射擊比賽獲獎,被譽為「槍王」,亦曾為多部電影擔任射擊技術指導,他暫被控「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和「藏有違禁武器」罪,下午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指,目前調查顯示,被捕人是槍械愛好者和收藏者,未有證據顯示他的背景涉及任何激進或非法活動。警方指,被捕人曾經開設槍械彈藥貿易公司、電影道具公司、軍事配件模型公司,也曾經是一個槍會的負責人。他在1980至2008年間,曾經持有不同槍械牌照,包括個人管有權牌照、射擊會管有權牌照和槍械經營人牌照,但這些牌照在2008年後已經全部被吊銷。
警方軍械法證課的檢驗顯示,涉案的槍械和彈藥都是真槍實彈,不排除有人曾經用非法的手段,由外國購入。警方會進一步檢驗這批武器的功率和性能,並會調查會否牽涉其他案件。另外,調查亦顯示被捕人涉嫌使用虛假文件,偽造身分證明文件,租用涉案的迷你倉。
警方又指,《火器及彈藥條例》2021年曾作出修訂,將9種真槍元件納入「槍械」的定義範圍內,以防不法之徒將真槍元件以拆件方式從海外付運到港,再在本地裝嵌成為真槍,因此市民如果藏有真槍元件,亦會觸犯法例,最高可罰款10萬元及監禁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