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启明称将修订强制举报虐儿草案 增列免责条款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何启明称将修订强制举报虐儿草案 增列免责条款

《强制举报虐待儿童条例草案》法案委员会早上开会,劳工及福利局副局长何启明指,了解有议员计划就剔除监禁刑罚提修正案,但认为做法会大大降低法例效力,达不到为儿童编织全面有效保护网的初心,社会最终要付出代价。

何启明说,政府会提出3项修正案,以回应议员和业界意见,包括在条例草案新增附表,列明何谓严重伤害,包括导致儿童的生命或者安全受到严重的伤害或者精神健康或发展受到危害,而不仅仅是短暂的瘀伤、痛楚或者不开心等,并透过附属法例作修订,以保留灵活性。

政府又建议提出检控时,需要证明指明专业人员“确实产生怀疑”;另外会加强免责辩解和豁免,包括将条例草案两项免责辩护,即人员已就情况作出举报,或真诚而合理相信而另一名专业人员已就情况作出举报,更改为豁免条文,同时新增一个免责辩护条款,容许指明专业人员以合理辩解为理由不作出举报。

何启明指,修正案将会列明,专业人员曾有合理怀疑而不报才会有刑责,相信已可释除疑虑,又指并非想“子弹虚发”,认为要专业人员适时举报虐儿事件和协助找出施虐者,需要令专业人员安心,目前监禁水平是合适。他说,相信草案作出修订后,专业人员只会在情节恶劣的个案中,才有可能面对监禁刑责,希望个别委员可以重新考虑是否提修正案。

早前表明会就删除监禁刑罚提修订的新民党黎栋国指,监禁刑罚会直接导致专业人员,因为避免留案底和影响执业资格而滥报,会为政府资源带来巨大的压力,令实际有需要个案未能及时处理,做法违反政府构筑完善保护网的初心。他建议引入两级制罚则,以罚款处理较轻微个案,严重个案则以可判监或罚款。

社福界、新思维狄志远则指,同意政府大部分修订,认为是从善如流。 自由党邵家辉对实际执行仍有疑虑,举例指草案规管的中医师,把脉诊症时或无机会察觉儿童身体有瘀伤和被虐,事后会否有刑责。

实政圆桌田北辰主张最高3个月监禁属过轻,批评政府忽略有关意见,指部分议员可能因为最近没有严重虐儿事件发生,而忘记草案当初义愤填胸的初心,如果将来再发生人神共愤的虐儿事件,社会又会质疑为何立法会通过的法例,完全没有阻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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