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向罗冠聪等6名逃英通缉犯实施新禁制 断资金链及撤特区护照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政府向罗冠聪等6名逃英通缉犯实施新禁制 断资金链及撤特区护照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行使《维护国家安全条例》所赋予的权力,对6名涉嫌干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行、潜逃到英国的人士,包括罗冠聪、蒙兆达、刘祖廸、郑文杰、霍嘉志及蔡明达,实施撤销特区护照等潜逃者措施,有关决定已刊登政府宪报。

根据公告,其中4项措施涵盖全部6人,包括“禁止提供资金等或处理资金等”、“禁止与不动产相关的某些活动”、“与涉及有关潜逃者的合资企业或合伙相关的禁止”及“撤销特区护照等”。另外,蒙兆达和蔡明达被暂时罢免董事职位,本身是大律师的霍嘉志,被暂时吊销执业资格。

政府发言人指,他们潜藏英国并在当地继续公然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勾当,作出危言耸听的言论抹黑诋毁香港特区,继续肆意勾结外部势力包庇其恶行,因此有需要采取今次措施强烈打击。

邓炳强表示,自从香港实施《港区国安法”和订立《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英国官员、政客、组织和媒体,歪曲事实,抹黑特区政府,破坏香港法治,试图影响审判结果;而中国驻英大使馆亦指,英国编造个案,以违反英国国安法为名,检控特区驻伦敦经贸办人员。

今次指明的6人,潜藏英国,得到英国包庇,继续勾结外部势力,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包括继续鼓吹分裂国家、继续鼓吹颠覆中央政府,以及作出煽动意图的行为,因此政府有需要采取今次行动,打击、阻吓和防止潜逃行为,促使潜逃者拿出勇气,回港面对和接受法律和司法程序。邓炳强指,如果潜逃者回港自首,可联络入境处,到时可向他们发出临时入境证明。

被问到订阅潜逃者的Patreon或YouTube频道,提供资金,是否违法,邓炳强表示,不论平台,只要向潜逃者提供资金,就属于违反规定,警方会根据证据处理,如有人违反法例,即会执法。至于其他潜逃海外的通缉犯,邓炳强表示会不时检讨情况,在有需要时对他们实施措施。他又呼吁市民避免与潜逃者有财务瓜葛,不要与危害国家安全的人同流合污。

警方提醒市民,除非获保安局局长特许授权,否则任何人涉及受禁行为,即属犯罪,可判处监禁7年,警方会严正执法,呼吁社会大众不要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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