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保护海港条例》修订 发展局建议豁免非永久性填海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调整《保护海港条例》修订 发展局建议豁免非永久性填海

发展局调整修订《保护海港条例》的原建议,提出财政司司长可就非永久性填海批出豁免,但需要符合面积上限和时限,以及合符公众利益,并将填海对海港影响减至最低。当中提到,任何时间非永久填海面积不得超过3公顷,限制多期填海总时长不得超过7年,最多可申请延期1年,确保工程在合理时间内竣工,当局将于今年内向立法会提交修例草案。

发展局向立法会提交文件指出,原本建议每期非永久性填海不得超过3年,但并无规限同一填海项目的总期数,这规管方式有可能令长时间进行连串期数的非永久性填海亦可符合豁免资格;另外如何就非永久性填海准确界定每期所涉的工程时间并不容易,因此建议将每项合资格获豁免的非永久性填海的总时限收紧至最多7年。

发展局又建议,容许填海倡议人申请延长时限一次,以不超过一年为限;如非永久性填海工程无法在豁免期内完成,豁免将告无效,当局亦会引入行政措施,要求倡议人每年提交进度报告,以加强工程进度监管。

另外,现时条例订明海港内填海受“不可填海推定”约束,有关做法窒碍很多小型海港改善项目,建议将规范大型填海机制写入《条例》,包括要求拟备填海是否符合“凌驾性公众需要”的测试,以推翻“推定”的评估资料,展示评估资料供公众提出意见,以及赋权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在考虑评估资料和公众意见后决定是否信纳“推定”被推翻。

当局又建议,符合指定类别和面积上限的“海港改善工程”可申请豁免,如工程涉及观景台、自行车径、斜道、消浪装置,以及作船维修用途的吊架等14类装置,填海面积又不超过0.8公顷可提出申请。

发展局指出,修订为优化海滨可考虑的方案提供更大灵活性,预计修订后有可能推展并可受惠的工程,包括在坚弥地城新海旁路兴建行人板道、有关改善红磡和土瓜湾附近海滨的工程,以及会研究将现有在湾仔水上运动和康乐主题区和铜锣湾活力避风塘主题区的海岸台阶延伸至水体及设置新台阶的可能性,借此推广亲水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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