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通过物管修订条例 明年7月生效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立法会通过物管修订条例 明年7月生效

立法会三读通过《建筑物管理(修订)条例草案》,针对楼宇大维修,如每户需负担的维修费超过3万元,法团须召开业主大会,并有最少5%的业主亲身到场;另外列明法团委员,如无妥善保存法团文件,需负上刑事责任。

政府表示欢迎,条例将于下周五刊宪,明年7月13日起生效。发言人表示,条例旨在提高业主立案法团运作的透明度和问责性,以及加强阻吓力,民政事务总署会展开多项教育和宣传活动,并会更新一系列指引,以协助业主和法团了解修订内容。

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麦美娟指,条例对上一次在2007年修订,认为法例要与时并进。她指,明白条例并无涵盖所有议题,但政府会先易后难,在条例通过后立即跟进。针对委任代表文书,及可能出现围标的情况,她指,相关议题较复杂,涉及不同部门及社区持份者,政府首要工作是听取不同意见。

麦美娟又指,针对委任文书问题,去年物监局已经发出指引,要求物管公司确保委任授权书使用合法,至于打击围标方面,局方会联同执法部门处理,对影响业主权益行为,政府绝对不会容忍。

多名议员支持草案。民建联陈学锋欢迎政府修订条例,将无妥善保存文件的法律责任,由委员会修订至负责人,他指不少法团委员是自愿参与,如罚则太重,会减低业主参与法团的意欲,相信今次修订能减少法团委员的担忧。但他关注,今次修例未能有效打击围标,未有处理伪冒授权书问题,又指有法团在办公时间开会,利用法律漏洞影响法团决定。

立法会议员梁文广认为修例增加法团运作透明度,减少业主之间的争拗。但关注条例无赋予土地注册处权力,暂缓执行有法律争议的法团登记,避免法团“閙双胞”的问题。





You may also li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