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筱鲁称地契续期可释除年限疑虑 应加强宣传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林筱鲁称地契续期可释除年限疑虑 应加强宣传

《政府租契续期条例》今日生效,并在宪报刊登首份“续期公告”,376个地段获续期50年而毋须补地价,但须每年缴纳有关土地应课差饷租值3%的地租。曾出任条例法案委员会委员的立法会议员林筱鲁表示,条例生效后,可释除所谓“2047年大限”的疑虑,建议政府加强向国际投资者宣传。

林筱鲁解释,今次条例是针对一般地契,即住宅及工商用地地契,分批续期,相关人士毋须猜度,持有的土地、居住的单位或有份投资的写字楼,会否在2047年被政府收回,亦毋须担心补地价问题,因为根据安排,只要每年缴纳地租,“2047年不再是大限”。

林筱鲁说,部分投资者以往或会担心,现时距离2047年只有23年,楼宇按揭年期能否超越2047年,法例生效后可完全释除不明朗因素。他建议政府加大力度向外国投资者宣传,清晰让投资方及融资方了解最新情况。

香港律师会会长汤文龙认为,《政府租契续期条例》为政府租契的续期带来了清晰性和确定性,促进社会的日常生活和商业运作,将对不同持份者,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业权人、投资者、发展商和金融机构,带来广泛及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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