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炳強指維護樓宇保養屬業主責任 僅特殊情況政府才代辦消防安全工程
保安局長鄧炳強在立法會動議二讀修例草案,制定代辦工程機制,協助舊樓業主遵守消防安全法例的規定。
鄧炳強表示,受法例規管的目標樓宇有約1.4萬幢,目前已聯合巡查超過1.04萬幢目標樓宇,發出超過37萬張消防安全指示,有六成仍在跟進中。當中,有部分業主可能因為罰則阻嚇力不足,缺乏動力按照法例辦事,部分樓宇組織業主面臨困難,因此當局提出修例,協助有真正困難的業主,提升舊樓消防安全。
鄧炳強強調,維修和妥善保養私人的樓宇是業主的責任,政府只會在特殊情況下,才會為不遵守法例的樓宇,進行代辦工程。 鄧炳強又表示,會同時提升罰則,例如提升不遵從消防安全指示和符合消防安全令的最高罰款,授權當局可就未遵守法例要求的建築物「釘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