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三读通过强制举报虐儿条例 刊宪年半后生效
立法会经过约7小时辩论,以79票赞成和1票弃权,大比数通过设立强制举报虐儿机制的草案,在刊宪后18个月生效。法案将25类专业人员,包括教师、社工及医生等,列为强制举报者,并订立两级制罚则,如无举报严重虐儿个案,将经公诉程序定罪,最高可监禁3个月及罚款5万元;如涉及较轻微个案,经简易程序定罪,最高罚款5万元。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孙玉菡指,期望透过立法,编织全面有效的保护网,警告施虐者相关行为会被揭发。他指,最高监禁3个月的罚则水平,与本地法律其他举报严重罪行,与举报贩毒及恐怖活动等相同,认为罚则已经适当平衡对专业人士的阻吓力和罪行的相称性。
孙玉菡又指,政府将在过渡期内,向相关专业人士提供培训,包括在明年下半年推出网上学习平台和法例相关知识的自学课程。他又预计,政府组织业界成立的专业顾问团,明年将完成制订《强制举报者指南》,协助专业人士识别虐儿个案,减少滥报错报的机会。
审议期间,田北辰提出修正案,将最高监禁3个月调高至1年。田北辰指,监禁3个月的罚则太轻,法庭判刑倾向“从寛不从严”,如果最终只判2天监禁,欠缺阻吓力。他发言时,再三呼吁议员在表决两级制罚则的条文中投弃权票,让他提出修订,提高最高监禁期。
香港新方向张欣宇认为,提高罚则至监禁一年并不苛刻,质疑是否要过度保护无举报虐儿个案的专业人士。
社福界新思维狄志远反对将刑罚加码,指专业人士违法将留有案底,影响执业,已经是非常严重的惩罚,有巨大的阻吓作用,社会应对专业人士有信心。
法案委员会主席、工联会邓家彪指,监禁3个月已是最好的方案,也是法案委员会的共识,担心罚则太重会做成“机械式举报”,一旦出现滥报,将会分薄调查资源,影响处理真正有危机的个案。
田北辰反驳指,他曾申请加入法案委员会,但不被接受,委员会共识不代表他。他又形容,今次在“爱国者治港”后立法会首次激辩,证明并非政府“话咩就咩”,相信香港市民觉得“值回票价”。
最终在议员以大比数支持政府两级制罚则下,田北辰未能提出修订。在表决政府修订时,有3人投下弃权票,分别是张欣宇、法律界林新强和建筑、测量、都市规划及园境界谢伟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