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隐公署拘40岁男子 涉色情场所周围发布前女友个资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私隐公署拘40岁男子 涉色情场所周围发布前女友个资

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拘捕一名40岁男子,他涉嫌在未经前女友同意下,披露对方的个人资料,违反《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现正获准保释候查。

公署调查指,被捕男子与事主曾经是情侣关系,两人前年4月分手后,男子仍不时联络事主,到去年5月双方断绝来往。

调查显示,有人在去年7月至今年5月期间,先后14次在事主居住地区的灯柱,以及九龙两个地区的色情场所梯间,写下包含事主中英文名、住址、手机号码、职业及社交媒体帐户名称的讯息,诱使他人联络事主,而部分讯息对事主作出负面评论。

私隐专员公署提醒市民,不要因为感情纠纷而对他人“起底”,指“起底”属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判罚款100万元及监禁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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