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喂饲野鸽条例生效 定额罚款5000元下月起直接执法
野生动物保护修订条例今日起生效,将禁止非法喂饲的野生动物扩大至涵盖野鸽,非法喂饲的最高刑罚提高至10万元及监禁1年,并引入定额罚款5000元的机制。
在坑口地铁站对出空地,不时有野鸽聚集。有街坊指,出现大量野鸽因为有人喂饲,曾见到下午时份大群野鸽有如“百鸟归巢”,担忧野鸽造成卫生问题。有市民指,曾与子女外出时遇上近飞的野鸽而被吓倒,希望罚款能阻吓喂野鸽的行为。
修订条例亦将增加政府执法人员的类别,除了原有的渔护署人员和警员外,食环署、康文署和房屋署的获委任人员,亦可就非法喂饲执法,并有权在怀疑有人触犯条例时,要求违例者提供个人资料及查阅身份证明文件。
条例生效初期,执法人员会先对非法喂饲者作口头警告,若有关人士仍继续违规行为,将采取执法行动;到9月1日起,就会即时执法,不会再作事先警告。
曾担任《野生动物保护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主席的民建联立法会议员李世荣表示,政府需加强宣传,及引入科技执法,希望加强罚则杜绝喂饲野生动物的行为,又指条例增加执法单位,并适用于私人处所,相信可以全方位提高阻吓作用,最终目的是让野生动物回到栖息地,不会因为长期被喂饲而失去觅食能力。他又建议,在不影响市民的野外地方加设鸽舍,及种植粮食,提供野鸽生存环境。
李世荣表示,野生动物在民居聚集亦引发其他动物在附近觅食,产生的雀粪有机会传播病菌,行人会担惊受怕,或因害怕雀群和被雀粪滴中而绕路而行,期望新例生效后能大大改善情况,同时劝喻市民不要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