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炳強稱保障關鍵基礎設施電腦系統 不涉營運或個人資料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鄧炳強稱保障關鍵基礎設施電腦系統 不涉營運或個人資料

政府提出立法加強保障關鍵基礎設施電腦系統,一個月的諮詢期已屆滿。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指,收到的大部分意見書支持立法,當局共收到53份意見書,有52份都贊成立法,餘下一份是來自英國人權組織,他指法例只針對電腦系統安全,政府對個人或營運資料無興趣。

政府計劃立法保障關鍵基礎設施電腦系統,涵蓋八個界別的基礎設施,規定營運者要保障系統保安及通報事故,違例最高可罰款500萬元。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指,對於美國商會就立法提出關注,鄧炳強指,法例只針對大型機構,對中小企沒太大影響,強調政府對個人或營運資料無興趣。

鄧炳強在一個電台節目上說:「我們對於這些設施所包含的個人資料沒有興趣,對於你的營運資料亦沒有興趣。我們興趣在於保障系統安全,不會被人攻擊到,導致關鍵基礎設施對於向市民提供服務受影響。如果有任何人告訴你,條例目的是監控你的資料、拿你的個人資料,這些是騙你、嚇你的。」

鄧炳強說,法例不是香港獨有,外國例如澳洲、英國及新加坡也有相關法例。國際上或香港也曾發生過一些關鍵基礎設施被人刻意入侵,因此必須確保 8個界別的關鍵基礎設施的營運者要達到一個安全水準。這些設施是日常生活必須,例如能源、水電、基本金融服務或電訊,對社會或經濟有重大影響。

鄧炳強又指,通訊及廣播界別要視乎對科技依賴程度,如發生事故會否影響社會運作等,或會涵蓋部分傳媒,例如電台及電視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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