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公司今起须预先向入境处通报来港乘客资料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航空公司今起须预先向入境处通报来港乘客资料

入境处今日起实施“预先通报乘客资料系统”,规定航空营运商向入境处预先通报来港航班及乘客的资料。入境处强调,预报系统的推行不会影响香港居民的旅行自由和出入境权利,亦不会向享有居留权的香港永久居民,发出禁止登机指示。

新措施下,旅客办理来港航班登机手续时,航空营运商会从旅客的旅行证件读取资料,再透过预报系统,向入境处传送相关资料;预报系统会即时处理,并通知营运商每位旅客获发的指令,营运商须按照指令允许或不允许某旅客登上来港航班。

新措施将会分阶段实施,并设约12个月的过渡期,相关规例关于订明罪行、免责辩护等条文,会在明年9月1日起才会实施。入境处指,新措施可进一步加强入境检查和执法能力,阻截潜在免遣返声请人等不受欢迎人士乘坐航班来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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