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署向12萬長者租戶發申報表 單位若丟空須收回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房署向12萬長者租戶發申報表 單位若丟空須收回

房屋署向全港12萬個居住公屋滿15年的全長者租戶發出申報表。房屋署署長羅淑佩指,全長者戶毋須申報資產,但如果丟空單位就會收回,部分個案會酌情處理。

房屋署繼續打擊濫用公屋,昨日起向14萬公屋戶寄出申報表,包括2萬戶剛剛住滿兩年,要申報居住情況和資產等;還有12萬個居住滿15年的全長者公屋戶,他們不需要申報資產,但為防有人丟空單位,即超過三個月非經常性居住,必須作出申報,申報表須兩個月內交回。

房屋署署長羅淑佩在電台節目中指,入院等特殊情況會酌情處理,而入住院舍、內地養老亦有遷回方案。

羅淑佩說:「公屋編配和安排,最重要讓有需要人士有安身之所,如果你沒有居住需要,應該交回公屋給我們,去分配給其他有需要的人。不過如果你說,現在參加例如廣東計劃,我們覺得返回大灣區安老都是好事,我們同樣地有一段適應期,交屋給我們後,我們會有一個保證,若有一天想回來、再老些需要回來,我們會安排合適(單位)。」

房屋署去年起分兩輪向公屋戶寄出申報表,至今有49份表格未收回,署方已發出遷出通知書,連同主動交回及濫用個案,兩輪行動收回3300個單位。

羅淑佩又指,各類打擊濫用公屋工作有成效,去年至今共收回5000個單位。羅淑佩:「等於一條駿洋邨,駿洋邨亦只是4800個單位,我們有4800、甚至5000個家庭現於不適切居所居住,正輪候公屋可以進來居住。我們收回單位,翻新只需個多月,其實就可以安排租出,比我們興建樓宇,首先要成本,其次亦需要時間,這會快很多。」

羅淑佩又指,派出特遣隊在屋邨停車場調查「名車」車主有否濫用公屋,暫時發現4宗個案,均已發出遷出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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