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署向12万长者租户发申报表 单位若丢空须收回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房署向12万长者租户发申报表 单位若丢空须收回

房屋署向全港12万个居住公屋满15年的全长者租户发出申报表。房屋署署长罗淑佩指,全长者户毋须申报资产,但如果丢空单位就会收回,部分个案会酌情处理。

房屋署继续打击滥用公屋,昨日起向14万公屋户寄出申报表,包括2万户刚刚住满两年,要申报居住情况和资产等;还有12万个居住满15年的全长者公屋户,他们不需要申报资产,但为防有人丢空单位,即超过三个月非经常性居住,必须作出申报,申报表须两个月内交回。

房屋署署长罗淑佩在电台节目中指,入院等特殊情况会酌情处理,而入住院舍、内地养老亦有迁回方案。

罗淑佩说:“公屋编配和安排,最重要让有需要人士有安身之所,如果你没有居住需要,应该交回公屋给我们,去分配给其他有需要的人。不过如果你说,现在参加例如广东计划,我们觉得返回大湾区安老都是好事,我们同样地有一段适应期,交屋给我们后,我们会有一个保证,若有一天想回来、再老些需要回来,我们会安排合适(单位)。”

房屋署去年起分两轮向公屋户寄出申报表,至今有49份表格未收回,署方已发出迁出通知书,连同主动交回及滥用个案,两轮行动收回3300个单位。

罗淑佩又指,各类打击滥用公屋工作有成效,去年至今共收回5000个单位。罗淑佩:“等于一条骏洋邨,骏洋邨亦只是4800个单位,我们有4800、甚至5000个家庭现于不适切居所居住,正轮候公屋可以进来居住。我们收回单位,翻新只需个多月,其实就可以安排租出,比我们兴建楼宇,首先要成本,其次亦需要时间,这会快很多。”

罗淑佩又指,派出特遣队在屋邨停车场调查“名车”车主有否滥用公屋,暂时发现4宗个案,均已发出迁出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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