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長沙年前塌樓事故 15人被判監2年9個月至12年
湖南長沙2022年的商住樓宇倒塌,造成54人死亡事故,長沙市望城區人民法院及寧鄉市人民法院,分別對涉案的市政府人員、業主及建築公司人員等15人一審宣判,各人被判2年9個月至12年不等有期徒刑。
其中,倒塌樓宇所在的望城區原副區長周正茂獲刑最重,法院指周正茂玩忽職守並受賄,判處有期徒刑12年及需罰款。業主吳治勇就以重大責任事故罪、尋釁滋事罪判監11年。
倒塌的商住樓宇違規由6層加建至8層,法院指,吳治勇在未辦妥合法手續的情況下,僱請不具備專業資格人員進行設計及違規建設、加層擴建房屋,將違法建築出租作餐飲、住宿等場所,在發現樓宇有重大安全隱患後,未採取整改措施,在出現明顯倒塌徵兆的情況下,仍未採取緊急疏散措施,造成重大傷亡和嚴重經濟損失,同時夥同其他人多次任意損毀他人財物,情節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