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威右眼受伤女子禁警取医疗报告司法复核 高院驳回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示威右眼受伤女子禁警取医疗报告司法复核 高院驳回

今年8月11日的反修例示威中,在尖沙咀警署外右眼受伤的女子,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复核,要求法庭颁令,禁止警方使用她医疗报告的资料,高等法院下午驳回她的复核申请,申请人需支付讼费。

事主在案中获准化名“K”,于今年8月11日在尖沙咀警署外,怀疑右眼被警方的布袋弹击中。警方早前向法庭申请手令,从医院取得“K”的个人资料和医疗纪录;“K”提出司法复核,要求警方提供索取她医疗报告的手令副本,警方期间将报告封存,暂时不使用。

法官林云浩颁下判词,指警方不向“K”出示手令属合法,申请人没有独立权利要求警方向她出示有关手令。但这亦不会妨碍“K”提出诉讼的权利,申请人仍可以按法例中的现行机制,质疑手令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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