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律师涉612基金收律师会“指责书” 林新强称属纪律处分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有律师涉612基金收律师会“指责书” 林新强称属纪律处分

警方国安处前年调查“612人道支援基金”案时,曾就有大律师及事务律师专业失当,向香港大律师公会及香港律师会投诉。有报道指,涉事的事务律师陆续收到调查结果,裁定律师收取“612基金”款项,可能危害或有损个人独立性或正直品格、以及个人或律师专业的名誉,违反《律师执业规则》。

有报道指,香港律师会向有关律师发出“指责书”或“遗憾信”,提醒如重犯会考虑提出纪律聆讯。而大律师公会年初就指,无证据证明涉事38名大律师专业失当。

法律界立法会议员、律师会前会长林新强在电台节目指,“指责书”或“遗憾信”都属纪律处分,程度分别不大,如将来没重犯问题不大,但如有人向会方索取信誉良好证书,律师会就需披露有关处分。

林新强又指,律师会一般只会在收到投诉才会进行调查,辖下委员会先按机制,让有关律师作出申述,才会作出处分,相信今次事件中,律师会已参考过往同类案件,并平衡公众利益作出处分。他又指,律师在收取款项时,理应先进行尽职调查,审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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