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仲尼:颠覆政权者罪有应得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陈仲尼:颠覆政权者罪有应得

高等法院就“35+”颠覆国家政权案作出判刑。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香港立法会议员陈仲尼认为,判刑反映了罪行的严重性,也显示对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必须严惩。陈仲尼表示,今次法院是依法作出审理和判决,是合适的判刑,显示他们的行径是罪有应得。

案件共47名被告,其中45人罪名成立,首要分子戴耀廷的量刊起点为监禁15年,因其认罪减至实际判囚十年;其余被告的实际刊期为四年两个月至七年九个月不等。

陈仲尼指出,在审理过程中,大量证据显示,这是一次有计划,有组织的案件,判刑是罪有应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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