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局倡㓥房若不达“简朴房”标准 最高罚款30万及监禁3年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房屋局倡㓥房若不达“简朴房”标准 最高罚款30万及监禁3年

房屋局就规管“简朴房”提出多项准则,除面积有最低要求外,亦包括单位楼底高度、防火标准、厕所准则。当局会对不合标准的㓥房以“风险为本”原则,决定执法优次。如果出租无获有效宽限期或无获认证为“简朴房”的㓥房,或相关“简朴房”随后被发现未能符合居住环境的最低标准,建议一经定罪,最高罚款30万及监禁 3年。

当局向立法会提交的文件提到,建议居住环境的最低标准,包括楼面面积最少为8平方米,楼底净高度最少 2.3 米,期望杜绝“阁楼房”、“树屋”等不适切居所,主要消防安全要求须与现行《建筑物条例》标准相同,例如出口路线的净高度须不少于 2 米、须以耐火分隔墙分隔大厦的逃生途径或出口楼梯等。

而每间“简朴房”内均应设有独立火警侦测器,单位内的公共走廊或地方亦应设有灭火筒和独立火警侦测器。当局又建议每个“简朴房”须设与居住空间和厨房以间隔墙及门分隔的厕所,厕所亦不可建在露台和外廊。但当局不会强制要求每个“简朴房”设有厨房,公共地方亦不应设有明火煮食装置,减低火警风险。同时设独立水表和电表。

当局表示,粗略估计现时11万㓥房单位,大约有三成单位需进行较大规模改建以满足“简朴房”最低标准,余下约七成单位则预计可透过较简单执修就符合最低标准。

政府会在登记期和宽限期相继结束后,逐步推展针对违法出租不合标准单位的执法行动,并以“风险为本”原则,考虑多项因素,决定执法行动的优次,包括单位是否违反最低标准,例如是否涉及严重安全问题,以至单位所处建筑物内不合最低标准的“㓥房”多寡;及单位所处建筑物公共地方的状况,“简朴房”市场供应;及公营房屋供应及相关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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