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刊宪列许智峯等7人为危害国安潜逃者 撤销特区护照禁提供资金
政府刊宪,将许智峯、郭凤仪、袁弓夷、郭荣铿、任建峰、许颖婷以及邵岚,列为指明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潜逃者。保安局长邓炳强指,七人潜逃海外后仍然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行动,煽动分裂国家,发动所谓公投,请求对中国及香港特区进行制裁。
邓炳强表示,政府会撤销七人的特区护照、禁止向他们提供资金、出租单位,亦不能合资经营。邓炳强指市民直接或间接向潜逃者提供资金,包括透过网上平台,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被判监禁7年。
邓炳强指,措施目的是对潜逃者施以打击,促使他们返港接受司法程序,又指潜逃人士的行为,已在2019年令社会分裂,令很多无知青少年被误导而入狱,如果潜逃人士晚上仍能安睡是无良知。邓炳强表示,潜逃人士乞求外国政权给予身份,当失去利用价值时,就会成为弃卒。
另外,郭荣铿及任建峰的律师执业资格被暂时吊销,袁弓夷7间公司董事职位被暂时罢免。而许智峯曾在网上平台收取资金,律政司将根据国安法,展开没收犯罪得益程序。 政府6月亦曾刊宪,将罗冠聪等6人列为潜逃者,禁止向他们提供资金。邓炳强指,目前未有人因向潜逃者提供资金而被捕或被控。
潜逃者之中的任建峰曾在香港做过律师,本身持澳洲护照,以乎未太受禁制措施影响。邓炳强指,是否持有和可否申请特区护照是两件事,有关人士即使想申请,亦无法申请,专业资格登记亦是一样。他指,港府没有域外效力处理潜逃者的外国户口资金,但若有关资金的行为在港发生,有机会违法。
邓炳强又指,有潜逃者正在营运网台,他们在网台的言论是否违法,属于调查方向,任何人或机构透过网台在港为相关人士提供或处理资金,都可能违法,提醒不要以身试法。
此外,政府发言人表示,已经给予七名潜逃海外人士时间回港接受执法和司法程序,但他们没有珍惜机会,并没有回港自首。政府又点名许智峯,指他恶贯满盈,身负多项刑事控罪。
政府指调查后,认为有充分证据证明许智峯曾经干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行并从中得益,并曾将其部分财产转移妻子及母亲,指有必要采取进一步措施,没收许智峯的犯罪得益,防止用于进一步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