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渠务署承办商两职员 涉污水设施维修订单欺诈案
廉署落案起诉渠务署一个承办商两名时任项目经理,涉嫌多次虚报报价单,欺诈公司向分判商批出污水处理设施维修订单,总值超过630万元。两名被告分别45及43岁,同为安乐工程时任项目经理,分别被控两项及一项欺诈罪名,获准保释,明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控方稍后会申请将案件转介区域法院答辩。
案发时,安乐工程负责多区污水处理设施及两间污水处理厂的运作及维修。两名被告负责监督相关维修工程,招标时须向分判商取得最少两份报价单,并以报价单分析报告记录报价,连同评估及建议交予公司审批。
两人涉嫌在2017至2021年间,向安乐工程虚假地表示31份报价单分析报告属真确,意图诈骗,诱使公司向3间分判商批出维修订单。廉署接获贪污投诉展开调查,发现分析报告内列出的多间分判商,并无提交相关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