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道立:个人权利及自由不能成为使用暴力借口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马道立:个人权利及自由不能成为使用暴力借口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指,法官的责任确保审判公平公正,并严格依循法律要求;法官履行职责时只会以法律条文和法律精神为依归,别无其他,政治、经济和社会因素完全不在考虑之列。他指自己可以充满信心说,他与其他法官同僚都会坚定不移,无惧无畏履行职责。

马道立在法律年度开启典礼致辞时指出,就与近期社会事件有关的案件而言,必须紧记公正审判的宪制要求,“公正审判”的意思并不是指法庭必须因应被告人的个人或政治观点,作有罪或无罪判决,而是取决于审讯时提出的证据是否充分有力,以及控方是否证明到案情达至毫无合理疑点的举证标准。

马道立指,司法独立在《基本法》内已有明确保证。

马道立指,法治各项要素,尤其是司法独立,《基本法》有明确保证,不管时世好坏都不会改变,指社会应当珍惜法治,一旦法治受到破坏,社会要复元将殊不容易,强调将时刻以维护法治为己任。

他又指出,享用权利及自由亦同时附有责任,是公义概念的重点所在,强调享用或坚持个人权利,不能成为损害他人人身安全或财产,或使用暴力的借口,《基本法》和《人权法案》列明,港人享有言论自由,结社、集会、游行和示威的自由,过去七个月见到很多行使这些自由的情况,但行使这些权力需要有限制。他指,言论自由的条文清楚说明相关的权利附有特别的责任及义务,认为他人的权利或整体社会的权利,总不及个人权利重要的想法,并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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