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23岁女设计师藏汽油弹判囚12个月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大埔23岁女设计师藏汽油弹判囚12个月

一名23岁女设计师,于去年10月因藏有汽油弹在大埔被捕,早前承认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今日在粉岭裁判法院被判监禁12个月。

女被告王琬瑜(23岁),任职设计师,控方1月9日在开庭时即呈上修订控罪,将《简易治罪例》改控《公安条例》,辩方没有反对,署理主任裁判官苏文隆批准。被告承认于去年10月13日,在大埔运头坊近运头角道休憩处管有攻击性武器,即3瓶汽油弹,必然将其作非法用途使用。

裁判官则直斥汽油弹对王女士本人及社会均构成危险,考虑到被告无案底,决定先索取背景报告再量刑,期间被告须继续还柙,至今日判被告入狱12个月。

警方大埔区重案组高级督察宁嘉诚指出,判决反映法庭非常重视同类案件,又说自去年六月起,警方共破获30宗与汽油弹相关的案件,67人被捕,当中3人被控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分别判处12至14个月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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