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平今年6月刑滿 今再提定罪上訴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何志平今年6月刑滿 今再提定罪上訴

前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於2017年在美國紐約被捕及起訴行賄非洲政要,至去年被判賄賂罪成,入獄3年及罰款40萬美元,刑期將於今年6月屆滿。何志平再向法院提定罪起訴,當地法院在本港周四凌晨審理何志平的上訴,法院押後裁決。

何志平的上訴在美國聯邦第二巡迴上訴法院審理,正在服刑的何志平毋須到庭。

聆訊歷時約半小時,辯方及控方先後在庭上陳詞各十分鐘,最後十分鐘再由辯方提出反駁。

何志平代表律師庭上,主要爭論控方同時以有「本地聯繫」及針對外國人的控罪作出起訴,兩者有矛盾,質疑是重複檢控,但控方反駁,指何志平除了是外國人,同時是美國當地機構代表,控罪合理。

另外,法官亦問檢察官一方,有賄款由香港匯至烏干達美國是否有權起訴,並肯定被告在知情下安排款項經美國銀行匯款。

控方引用案例,指即使被告非以美國當地戶口收授賄款,只要經過美國銀行的網絡就足以定罪,又指何志平是一個頭腦精明、心思細密、涉足跨國業務的商人,他是以美元匯款,並清楚顯示涉及美國銀行。

三名法官未有即時頒下裁決,據知,上訴聆訊結果一般會以書面形式頒布,有機會需時多於一星期,甚至一個月。

何志平2017年11月於美國紐約被捕,指他賄賂乍得及烏干達高官以換取生意上的優待,七項控罪罪成,判監3年及罰款40萬美元。

何志平還柙至服刑至今已兩年多,最快今年6月獲釋。由於何志平護照過期,預計未能直接於美國獲釋,需要由當局移送返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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