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提先订立后审议修例 将尽早实施禁公园表演者收报酬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政府提先订立后审议修例 将尽早实施禁公园表演者收报酬

政府提出以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修订法例,禁止公园的表演者收取利是等报酬,加强管制表演者的噪音滋扰,修例草案期望本年5月向立法会提交修例,但就希望新的规例可以早日生效。

当局向立法会提交文件,建议修例禁止未经批准的人,在公园演奏音乐、唱歌或进行其他与音乐有关的活动,包括有背景音乐的舞蹈,并收取任何金钱或报酬,例如“利是”。

康文署署长亦将会有法定权力,在公园张贴告示,订立场地规定,例如限制市民在指定时段将大体积扬声器带入公园使用,又或者禁止在公园部份地方进行表演。

此外,目前法例规定,必须要其他使用公园的人受到噪音烦扰,康文署才可采取行动,当局计划扩阔受烦扰对象的范围,令任何受到烦扰的人,包括附近民居的投诉都可以获得跟进处理。

当局亦计划提高罚则,将最高罚款由2000元,增至1万元,最高监禁期维持14天不变。当局又表示,会要求租用场地举办活动的单位,遵守新订的噪音管制指引,音量不得超过背景音量10分贝,主办单位要派人监察音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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