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任命張舉能出任終院首席法官 需獲立法會通過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政府任命張舉能出任終院首席法官 需獲立法會通過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宣布,接納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將任命終院常任法官張舉能為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但任命需獲立法會通過後,明年一月接替退休的馬道立。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早宣佈上述決定時指出,立法會內會未選出主席,影響處理任命決議案的程序,她更點名呼籲法律界議員郭榮鏗,促成任命。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謝偉俊說,當局可以引用議事規則第91條,暫停執行個別規則,令立法會大會可以直接處理任命案,但是否這樣做是言之尚早。

張舉能(右)獲任命為終審法院首席法,接替明年退休的馬道立(左)。

目前是終審法院常任法官的張舉能,如獲通過任命出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將於2021年1月11日生效,接替馬道立。當局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表示,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曾經考慮153名潛在人選,其後進一步考慮4人,當中只有張舉能願意出任首席法官,並符合國籍的規定。

推薦委員會認為張舉能為官持正不阿,深受敬重,曾就不少重大和複雜的案件,包括憲法和公法案件,撰寫重要和具重大標誌意義的判案書,備受法律界推崇,又指他出任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期間,要履行相當繁重的行政職務,並有擔當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主要顧問,反映他具備卓越的領導才能,足以履行司法機構之首的職責。

現年58歲的張舉能,擔任過上訴庭庭長及高等法院首席法官,處理過不少重要案件,包括已故歌手梅艷芳遺產案、陳振聰案、外傭居港權案,以及梁頌恆游蕙禎立法會宣誓案。

張舉能固應說,會竭盡所能,確保法治及司法獨立得到維持,個人權利和自由獲得保障。香港律師會歡迎任命,讚揚張舉能任職司法界超過30年,處理過多宗複雜案件,具有豐富司法和行政經驗,備受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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