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违检疫令案 港男虚报地址判监3个月
一名香港男子由深圳湾口岸回港虚报检疫地址,并违反14天检疫令,回港后两天再试图前往深圳,今早在粉岭裁判法院被判即时监禁3个月,是检疫令推行以来首宗被判监的案例。
控罪指,被告是持香港身份证、操广东话的31岁男子成见恭介(英文名:SING KIN Kung Kai)。他被控于3月8日在深圳湾口岸港方岸区入境大堂入境时,明知地向执行《若干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的授权人员即注册护士,提供虚假的接受检疫地址。
案情指,被告当时应护士要求填写强制检疫表格,报称住在元朗的一间青年宾馆,护士当时有向被告解释表格内容,要他住在指定地址14日。惟被告两日后拟离境时被截停,他即时被送往曹公潭隔离营。他稍后在警诫下透露,他自前年底开始住在元朗街头,因想避免入住隔离营才虚报地址。
被告没有律师代表,他在庭上表示:“隔离咗,冇事囉。”被告求情时透露自己已离婚,本任职外卖员,又指自己患抑郁症,自19岁起便接受治疗,现时仍有服药,并问道:“交咗罚款就可以离閧?”他称不时会到内地探望“契妈个女”,所以案发时才打算离境。
署理主任裁判官苏文隆在庭上除了戴上口罩外,亦戴上透明面罩以确保卫生。他指被告经测试后,证实没有染疫,但仍关注被告有否病征,又问被告为何延至今日才认罪。被告自言上次提诉后被还押,经深思熟虑后决定认罪,希望获当庭释放,并谓:“守行为都冇问题!”
苏文隆法官斥被告的行为罔顾社会安全,根本没有心配合家居隔离,行为自私,令医护工作变得徒劳无工,造成严重后果,决定以4个月作为量刑起点,由于被告最初否认控罪,故法庭只能给予1/4刑期扣减,判他入狱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