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钉大腿钉书钉讹称被掳走 民主党林子健报假案上诉驳回即时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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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党成员林子健3年前报称被人掳走,事后被裁定虚报罪罪成,判囚5个月,他不服裁决提出上诉,案件经缠讼两年半,高等法院今日驳回他的上诉,林子健要即时入狱。但他表示欲申请再保释等候进一步上诉,法官要他先递交上诉通知书后才会考虑保释问题。
林子健的代表律师何俊仁表示,会就判决上诉至终审法院。裁判官李运腾在判词中指,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论分开考虑抑或整体考虑,都未能作有效解释。而案件关键并非被告人身上的伤势是自残抑或他人造成,而是林子健是否有被拐带。法官又指,证人已相当长时间观看涉案闭路电视片段,而被告的特征可从身体特征、步行姿势等辨认,闭路电视片段中人的容貌是否可见并不具关键性,原审裁判官批准证人从闭路电视辨认被告的做法合理正确。
案发在2017年8月,当时林子健在记者会报称被疑似国安人员掳走,并遭暴力对待。事后在玛丽医院报警,指自己在油麻地被掳走。林子健又在民主党内元老陪同下召开记者会,并展示他两条大腿都被钉上20多枚钉书钉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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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林子健(45岁)被控向侦缉警员讹称,他于2017年8月10日在旺角咸美顿街至碧街之间的一段砵兰街被人拐带。警方其后翻看事发地点一带多间商舖的闭路电视片后,发现只见到林子健一人独行,全无被人掳走的迹象,于是起诉林子健“明知地向警务人员虚报有人犯罪”。
经审讯后,他于去年3月中被裁定罪成判监,原审判他监禁5个月。林子健不服上诉,高等法院认为原审裁判官有足够理由裁定林子健是片段中的人;而他被拐走一事没有发生过,驳回上诉,今天即时入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