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淑莊涉違「限聚令」40人酒吧聚會 政府稱議員無豁免權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陳淑莊涉違「限聚令」40人酒吧聚會 政府稱議員無豁免權

疫情肆虐,政府早已發出「限聚令」,禁止多於4人在酒吧食肆等公眾場合聚集。但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及黨友林瑞華,上周四晚就與40多人在酒吧飲酒聚會,除了涉嫌違反「限聚令」,惹起公眾關注立法會議員是否知法犯法。陳淑莊事後發聲明指當時以議員身分開公務會議,可獲豁免;不過,政府表明,議員在議會以外其他場合參與或組織群組聚集,均不獲豁免。

陳淑莊發出聲明,指到酒吧是為履行立會議員公務。

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及黨友林瑞華等40多人,本月2日晚上11時許,到深水埗大南街一家酒吧聚會,涉嫌違反禁止在公眾地方進行超過4人聚集的規例,其間有警員接投訴曾到場了解,陳淑莊其後被人拍攝到帶醉乘的士離去的照片,事件引起公眾質疑。她事後發聲明指當晚酒吧沒有營業屬私人地方,自己亦以議員身分出席開會,可獲豁免。

陳淑莊酒吧聚會後帶醉乘的士離去。

林瑞華昨回應傳媒查詢時稱,當晚與約40名酒吧業界人士開會討論酒吧禁令,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在場提供支援,當時沒有留意在場人士是否以4人一桌,以及是否保持適當距離,又強調當時酒吧已拉閘,認為屬私人地方。但有現場消息指,警員到場了解時,酒吧負責人向警員報稱舉行股東大會,與舉行公務會議說法不同。

林瑞華聲稱酒吧當時已落閘,但與警方到場時的情況不一致。

政府發言人回應傳媒查詢則表示,《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組聚集)規例》的附表一列明12項被豁免的群組聚集,但議員在議會以外其他場合參與或組織群組聚集,不管是否屬於立法會的職能,亦不屬此項獲豁免的群組聚集。政府發言人又表示,如在當時情況下,公眾人士仍有可能進入酒吧範圍,該酒吧即可能符合公眾地方的定義,有關的規例亦對其適用。

警員接獲投訴到酒吧調查。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指出,立法會議員作為一個公眾人物,在抗疫關鍵時期應以身作則,盡量減低社區爆發風險,並強調市面有不少視像會議程式,疫情下國家元首都利用科技遠距離開會,不但符合衛生,而且亦可處理公務,質疑陳淑莊沒必要聚眾開會,未有盡力減低病毒傳播風險。

前特首梁振英昨晚在facebook代表「803基金」就事件懸紅,不點名批評陳淑莊等40多人罔顧傳播疫症風險,並涉嫌違反防疫規例,並聲言任何人如能提供當時聚集而未經公開的短片、照片或聚集者姓名可各得兩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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