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淑庄涉违“限聚令”40人酒吧聚会 政府称议员无豁免权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陈淑庄涉违“限聚令”40人酒吧聚会 政府称议员无豁免权

疫情肆虐,政府早已发出“限聚令”,禁止多于4人在酒吧食肆等公众场合聚集。但公民党立法会议员陈淑庄及党友林瑞华,上周四晚就与40多人在酒吧饮酒聚会,除了涉嫌违反“限聚令”,惹起公众关注立法会议员是否知法犯法。陈淑庄事后发声明指当时以议员身分开公务会议,可获豁免;不过,政府表明,议员在议会以外其他场合参与或组织群组聚集,均不获豁免。

陈淑庄发出声明,指到酒吧是为履行立会议员公务。

立法会议员陈淑庄及党友林瑞华等40多人,本月2日晚上11时许,到深水埗大南街一家酒吧聚会,涉嫌违反禁止在公众地方进行超过4人聚集的规例,其间有警员接投诉曾到场了解,陈淑庄其后被人拍摄到带醉乘的士离去的照片,事件引起公众质疑。她事后发声明指当晚酒吧没有营业属私人地方,自己亦以议员身分出席开会,可获豁免。

陈淑庄酒吧聚会后带醉乘的士离去。

林瑞华昨回应传媒查询时称,当晚与约40名酒吧业界人士开会讨论酒吧禁令,立法会议员陈淑庄在场提供支援,当时没有留意在场人士是否以4人一桌,以及是否保持适当距离,又强调当时酒吧已拉闸,认为属私人地方。但有现场消息指,警员到场了解时,酒吧负责人向警员报称举行股东大会,与举行公务会议说法不同。

林瑞华声称酒吧当时已落闸,但与警方到场时的情况不一致。

政府发言人回应传媒查询则表示,《预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组聚集)规例》的附表一列明12项被豁免的群组聚集,但议员在议会以外其他场合参与或组织群组聚集,不管是否属于立法会的职能,亦不属此项获豁免的群组聚集。政府发言人又表示,如在当时情况下,公众人士仍有可能进入酒吧范围,该酒吧即可能符合公众地方的定义,有关的规例亦对其适用。

警员接获投诉到酒吧调查。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葛珮帆指出,立法会议员作为一个公众人物,在抗疫关键时期应以身作则,尽量减低社区爆发风险,并强调市面有不少视像会议程式,疫情下国家元首都利用科技远距离开会,不但符合卫生,而且亦可处理公务,质疑陈淑庄没必要聚众开会,未有尽力减低病毒传播风险。

前特首梁振英昨晚在facebook代表“803基金”就事件悬红,不点名批评陈淑庄等40多人罔顾传播疫症风险,并涉嫌违反防疫规例,并声言任何人如能提供当时聚集而未经公开的短片、照片或聚集者姓名可各得两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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