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聚令」生效至今警方發出35張告票 檢控11違反禁令場所
政府訂立規例禁止4人以上聚集的「限聚令」,自上月29日起生效,截至今日凌晨,警方在公眾地方共發出35張定額罰款告票,比前日增加10張。而各部門共發出2800多次口頭勸喻。食環署及警方亦就違反有關餐飲業處所指示的場所,提出11宗檢控及約2000次勸喻。
警方西九龍警區反三合會探員及機動部隊警員,凌晨突擊巡查尖沙咀區多間娛樂場所。警方在行動中,發現金馬倫道26至28號一間酒吧涉嫌違規營業,拘捕1名42歲酒吧負責人,涉嫌違反酒吧禁令,另外向5名年齡28至45歲的顧客,發出違反限聚令的2000元定額罰款告票。
被警方拘捕的男酒吧負責人,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本月20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政府今日凌晨(11日)公布,截至今日凌晨,衞生署、漁農自然護理署、康文署、房屋署、民政署、食環署及警方等各部門就有關群組聚集進行了22170次巡查,並發出2868次口頭勸喻,當中警方共發出35張定額罰款告票。
其中食環署及警方就違反有關餐飲業處所指示的涉嫌違例處所,提出11宗檢控,較對上一次(9日)公布的3次檢控,同樣大幅增加。至於被勒令關閉的麻雀館、卡拉ok及美容院等11類表列處所,各部門共進行3049次巡查,發出36次口頭勸喻,暫時未作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