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稱任何人拒絕履行《基本法》規定職責 中央均有權讉責
全國政協副主席、前特首梁振英在社交網頁說,《基本法》規定了立法會等機關的職責,任何人拒絕履行《基本法》規定的職責,包括鑽《議事規則》的空子,中央絕對有權譴責。
港澳辦及中聯辦昨日批評反對派議員癱瘓立法會內委會,有違就職誓言,可能涉嫌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民主派就回應,香港內部事務應由香港自行處理,要求港澳辦及中聯辦慎事自重,恪守基本法與一國兩制。
梁振英反駁民主派議員指事件「屬香港內部事務」,認為明顯是誤導。他批評公民黨法律界議員郭榮鏗,在主持內會主席選舉時故意拖延,並非由於不懂程序,也不是工作效率問題,而是為了個人的政治利益,昭然若揭。
梁振英質疑郭榮鏗、公民黨以及民主派議員的回應轉移視線,隻字不提有沒有拉布、為甚麼拉布、拉布「攬炒」到何時何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