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不認罪 刑恐案排期8月19日開審 非法集會案押至本月18日審理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黎智英不認罪 刑恐案排期8月19日開審 非法集會案押至本月18日審理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刑事恐嚇罪,涉嫌在2017年6月在銅鑼灣維園威脅代號X的受害人,意圖使他受驚。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黎智英表示不認罪,案件排期至8月19至21日審訊。至於黎智英被控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的公眾遊行案,就押後至本月18日下午再訊,以便與其他同樣牽涉三名被告的案件一併處理。

控罪指,黎智英涉嫌違反刑事恐嚇,被控於2017年6月4日,在銅鑼灣興發街1號維多利亞公園內近音樂亭,威脅X會使其人身遭受損害,意圖使他受驚。黎智英不認罪,案件定於8月19至21日審訊,被告獲准以4000元保釋,但期間不准離港、每星期向警方報到一次、和不可接觸任何控方證人等。

至於黎智英、工黨副主席兼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及民主黨前主席楊森,涉嫌去年8月31日反修例遊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的案件,控方要求押後至本月18日,以待處理3名被告涉及的其他案件,方便案件管理。裁判官批准押後處理案件,並批准3名被告分別以1000元現金保釋。

控罪指,黎智英、楊森、李卓人,涉嫌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被控在2019年8月31日在香港,在無合法權限或無合理辯解的情況下,明知而參與一個違反《公安條例》規定的公眾遊行,有關的公眾遊行根據《公安條例》屬未經批准集結。

黎智英除了涉及上述兩宗案件之外,他於4月18日亦被警方拘捕,被控以3宗涉嫌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案件,該3宗非法集會遊行事件,分別發生於去年8月18日、10月1日及10月22日。在這3宗案之中,合共有15人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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