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不认罪 刑恐案排期8月19日开审 非法集会案押至本月18日审理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被控刑事恐吓罪,涉嫌在2017年6月在铜锣湾维园威胁代号X的受害人,意图使他受惊。案件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黎智英表示不认罪,案件排期至8月19至21日审讯。至于黎智英被控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的公众游行案,就押后至本月18日下午再讯,以便与其他同样牵涉三名被告的案件一并处理。
控罪指,黎智英涉嫌违反刑事恐吓,被控于2017年6月4日,在铜锣湾兴发街1号维多利亚公园内近音乐亭,威胁X会使其人身遭受损害,意图使他受惊。黎智英不认罪,案件定于8月19至21日审讯,被告获准以4000元保释,但期间不准离港、每星期向警方报到一次、和不可接触任何控方证人等。
至于黎智英、工党副主席兼职工盟秘书长李卓人及民主党前主席杨森,涉嫌去年8月31日反修例游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的案件,控方要求押后至本月18日,以待处理3名被告涉及的其他案件,方便案件管理。裁判官批准押后处理案件,并批准3名被告分别以1000元现金保释。
控罪指,黎智英、杨森、李卓人,涉嫌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被控在2019年8月31日在香港,在无合法权限或无合理辩解的情况下,明知而参与一个违反《公安条例》规定的公众游行,有关的公众游行根据《公安条例》属未经批准集结。
黎智英除了涉及上述两宗案件之外,他于4月18日亦被警方拘捕,被控以3宗涉嫌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案件,该3宗非法集会游行事件,分别发生于去年8月18日、10月1日及10月22日。在这3宗案之中,合共有15人被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