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訂立在即 港獨組織頭目陳家駒棄保潛逃荷蘭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港區國安法訂立在即 港獨組織頭目陳家駒棄保潛逃荷蘭

提倡港獨的「香港獨立聯盟」召集人陳家駒,去年6月10日在灣仔非法集結與警方爆發衝突被捕,目前仍在保釋,期間要每周到警署報到,正當全國人大制定港區國安法,而陳家駒的案件亦已排期下月開庭之際,他突然棄保潛逃。據知,陳家駒於本月4日起沒有按時到警署報到,並於日前逃往荷蘭。

陳家駒去年6月9日參與民陣反修例遊行後,翌日凌晨示威者與警方於立法會外爆發衝突,衝突場地其後由立法會外延伸至灣仔。其中9名介乎20至34歲男女、包括香港獨立聯盟召集人陳家駒,涉在灣仔區參與非法集結,半年後始被起訴。案件排期於下月17日審訊。

據指至本月4日,陳家駒沒有按時到警署報到,並於當日乘坐航班離港,前往荷蘭阿姆斯特丹。陳於去年6月10日被捕後數日,曾與「學生動源」鍾翰林等多人飛到台灣,出席「臺港青年反修例座談會」。

警方發言人表示,自去年6月9日至上月31日,警方於各區示威活動中共拘捕8986人,包括6645名男子及2341名女子,年齡介乎11歲至84歲。涉及罪名包括參與暴動、非法集結、傷人、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普通襲擊、縱火、刑事毀壞、襲警、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藏有攻擊性武器等。當中5665人已獲准保釋候查或拒保候查。

除陳家駒,本港涉及示威活動的棄保潛逃個案早有先例,包括本土民主前線的黃台仰(潛逃德國)、李東昇(潛逃德國)及李倩怡(潛逃台灣),便曾因參與2016年的旺角暴動案,分別被控以煽惑非法集結、煽惑暴動、襲警或暴動等罪名,他們先後於2017年1月至11月間,先後棄保逃離本港。

發言人謂,警方會根據案件的情況,循不同途徑追查在逃疑犯的下落並將其緝捕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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