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会建议港区国安法不应具追溯力 审讯要设陪审团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律师会建议港区国安法不应具追溯力 审讯要设陪审团

律师会就港区国安法立法发表初步意见,期望全国人大克制地行使权力,维持大众对一国两制方针及香港法治信心。律师会提出,港区国安法应按照普通法原则订立,符合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公约,适用于香港的规定。

律师会表示,明白全国人大根据宪法,有权决定及订立维国家安全的法例,并恳切要求立法程序具透明度,充份考虑港人意见。

律师会指出,在涉及法院聆讯程序上,律师会认为法例订明的罪行必须没有追溯力、应该公开审讯,以陪审团形式进行,不应另设法庭或以国籍作为指派法官的标准。

律师会又认为,日后在港成立的国家安全机构,必须遵守香港法律,受香港法院管辖;港区国安法亦不应干涉受法律专业保密权保护的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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