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警方正計劃成立隊伍執行國安法職責
保安局長李家超指出,港區國安法的實施情況仍要視乎條文細節,但要確保在頒布實施時有隊伍執法,政府必須準備就緒,警方正計劃設立隊伍,去維護國家安全及履行國安法職責,對於內地國安部門可能在港設立機構,李家超強調,任何機構在港工作都不可以超越本港法例,法律程序及權限。
他又指出,港區國安法立法,基本法完全無改動,香港社會及市民所享有的任何合法權利及自由都會得到保障。
對於條例實施後會否有內地人員來港執法或工作,李家超指任何人在港工作或執法必需符合法律,又指基本法沒有改動過,市民會繼續享有過往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