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家骅指订立国安法非为改变香港现有制度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汤家骅指订立国安法非为改变香港现有制度

行政会议成员汤家骅表示,最近与北京官员对话,对方一再保证,本港的检控权、独立终审权等,在港区国安法立法后都不会改变。支持就国安法立法的汤家骅认为,现时最应关注的,是如何在保障国家安全及维护香港核心价值、基本权利之间找出平衡点。

本身为资深大律师汤家骅出席亚太法律协会研讨会上表示,订立港区国安法不是为了改变香港的制度,港区国安法透过基本法附件三实施,与其他法例有同等效力,不应有凌驾性的法律效力,希望立法通过后,不会影响香港的普通法制度及国际人权公约下的保障。

而无罪假定、公开审讯、陪审团制度等的保障,理论上不应受到立法影响,但他指国际人权公约所提及的保障都有豁免条文,如遇上国家安全问题,可透过法例加以限制。

汤家骅表示,倾向成立专门审讯国安案件的法庭,因为不是一般法官可以处理,但必需由首席法官根据现有制度成立,并挑选合适的法官审讯,他重申,不同意以肤色、所持护照等选择法官。

曾钰成(右二)表示, 香港的外国势力活动是无掩鸡笼,中央立法可起阻吓作用。

汤家骅表示,《国际人权公约》规定,如果以国家安全准则不公开审讯,一定要跟从民主社会准则,而几乎所有民主国家,涉及国家机密的审讯都不会公开。他又形容,国安法属于藤条,但从历史经验来看,只有藤条教不出好的小朋友,同时要有波板糖,他希望看到日后有柔和政策,让香港人二次回归。

汤家骅认为,中央要订立港区国安法,其中一个原因是立法会失去立法功能,如果9月立法会换届选举,民主派取得过半议席,立法工作将进一步停顿,他说,相信大家都同意,未来10年内,特区政府都无机会就23条立法,反问是否可以让损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蔓延,因此中央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订立港区国安法是可以理解。

汤家骅又提到,过去特区政府不敢引用叛国罪,针对一些影响国家安全的行为,例如有人高举美国旗,要求美军出兵,拯救香港人。他说,政府及执法部门不敢引用,可能由于民主派坚持,有关刑事罪行条例已过时失效,他认为如果政府敢于引用,中央就不会怕香港出乱子。

出席同一研讨会的立法会前主席曾钰成就表示,不认为制订港区国安法后能马上遏止过去一年出现的暴力事件,他指,现时香港的法例已足够惩治破坏的人,立法是为了防止外国势力的干预,亦并非针对9月的立法会选举。他形容,香港的外国势力活动是无掩鸡笼,中央立法可起阻吓作用,亦是中美博奕中,不能不做,已充份估计将引起各方反响。

对于有人批评立法令香港变成一国一制,曾钰成质疑,如果中央要将香港变成一国一制,可直接将内地的国安法搬到香港,中央的难处在于,既要平息香港的乱象,但同时要维护一国两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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