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办副主任邓中华指 中央管辖港区国安案件要有实际抓手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港澳办副主任邓中华指 中央管辖港区国安案件要有实际抓手

港澳办副主任邓中华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就“港区国安法”立法时,应为中央保留在极其特殊情况下,对特别严重的危害国安案件实行管辖权,强调中央必须要有实际抓手,不能只是“喊喊口号、做做样子”。

全国港澳研究会在深圳举办基本法研讨会,出席的港澳办副主任邓中华表示,他相信,中央需要管辖的“港区国安法”案件将是少之又少,强调中央不会取代特区机关的责任,亦不会影响香港的独立执法及司法权,而维护香港国家安全的主要责任在于特区,执法及司法等主要工作应由特区完成;又指中央在港维护国安的机构,应当与特区相应机构建立协调机制,监督指导维护国家安全工作。


邓中华又指,内地刑法中“法不溯及既往”及无罪推定等原则,都可以规定在港区国安法的立法上。

出席研讨会的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端洪表示,如果由香港检控及审判违反“港区国安法”的人士,程序不可能跳出普通法的思维和传统,但同时要遵循国家立法的基本原则和意思,他认为国安领域的法例都属于成文法,毋须太过强调两地法制的特殊性。他又相信,法例会比较清楚说明“分离”及“港独”等意思,不会因为按普通法审理案件而有不同理解。

清华大学教授、中联办法律部前部长王振民表示,要触及“港区国安法”中规范的事项,不是那么容易,只有极少数人有机会涉及。他又强调法例不会改变基本法,基本法赋予香港居民的人权自由,一个都不会少,香港仍是高度自治,亦继续是向全球开放的经济体。

王振民又指,目前全球只有香港未就国家安全立法,“港区国安法”是最温和、最基本、最低程度的立法,如果这都不接受,就应按其他国家的高标准来做。





You may also li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