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郑月娥:国安法具凌驾性 法例应用时可研究如何平衡国安与人权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林郑月娥:国安法具凌驾性 法例应用时可研究如何平衡国安与人权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表示,人大常委会目前仍在草拟港区国安法,她无法评论港澳办副主任邓中华昨日的讲话。她指,港区国安法是属于全国性事务和问题,要保障的不只是香港、而是令香港有能力堵塞国家安全漏洞。

林郑月娥指,国际人权公约的内容,亦指个人自由受制于国家安全,认为国家安全具有根本性和凌驾性,但在法律内如何取得平衡,司法机关审判时,如何行使国家安全保障,但又合理地无违反到个人权利,就要看条文以及到应用时才知道。

林郑月娥指,若有人揣测条文,要她回答某些情况是否违法,是不太可能,亦是强人所难。她重申,成文法的法律用语与普通法不同,但两者在原则问题上都是很相同,她又指,条例一般无追溯力,形容差不多是既往不咎。

林郑月娥指出,中央作出制订港区国安法的决定,目的是令香港社会,在近年经历很大的冲击下,可以寻求社会稳定,早日堵塞国家安全的缺口,建立健全维护国家安全的制度及机制。她呼吁以“一向手段”妖魔化及污名化港区国安法的人士要停手,否则是与民为敌,强调市民需要的是安全及满足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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