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若骅:不应容忍因政治因素提私人检控 律政司有权撤回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郑若骅:不应容忍因政治因素提私人检控 律政司有权撤回

立法会议员许智峯早前就去年西湾河警员开枪事件提出私人检控,获法院受理。律政司长郑若骅表示,注意到近期有人运用私人检控展开法律程序,律政司不应容忍有人提出毫无事实根据,甚至琐碎无聊,或者可能怀有不恰当动机,或基于政治因素而提出的私人检控。

郑若骅撰写网志指出,律政司有必要适当理解相关程序和原则,以免司法程序被滥用,浪费资源和损害刑事司法制度。

郑若骅表示,根据《基本法》第63条,律政司有宪制责任主管刑事检控,若认为私人检控没有合理定罪机会、违反公众利益、基于不恰当动机而提出或构成滥用程序等,是有责任介入并停止相关法律程序,律政司亦有责任邀请法庭行使酌情权,搁置构成滥用程序的聆讯。

郑若骅表示,裁判官发出传票后,律政司司长有权在任何阶段介入私人检控程序并接手检控,亦可以阻止私人检控继续进行,律政司司长有权撤回检控,申请永久搁置程序或不提证供起诉被告人。

郑若骅又说,若在私人检控中,检控者未能举证达致毫无合理疑点令被告人获判无罪,基于“一罪不能两审”的原则,被告人不能再就相同罪名被起诉,单纯为加快起诉可能会适得其反,甚至带来不公平结果,律政司司长正正有权介入,维护司法公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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