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刘家楝示威冲突挡警员推进 阻差办公判监1年
23岁注册社工刘家栋去年7月在元朗警民冲突中,因阻碍警方防线推进,在粉岭法院裁定阻差办公罪名成立,判监一年。裁判官在判刑时指,被告当日要求警方放慢步伐推进,等同要求警员背弃职责,是既不合理亦不应该。
裁判官又指,无人可阻挠警员,正如无人可阻碍警员追捕劫匪一样。被告的做法,令以寡敌众的警员,阵势被打开一个缺口,拖慢及阻挠警方推进。示威者当日在有关路段非法集结,无权霸占行车道,因此警员需履行职责以合理武力驱散人群,恢复交通。而警员期间不断作出警告,但人群并不散退,更作出如以光照及掟砖等挑衅警员的行为。
社会工作者注册局回复查询时表示,不会评论个别事件,指注册社工若被定罪,应该在合理并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将书面通知送达注册局,局方将按每宗事件的详情,审议及讨论相关注册安排。根据《社会工作者注册条例》,阻差办公罪并非属于条例附表二所指明的罪行;注册局指,条例并无订明,局方要就有关罪行采取注销牌照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