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初审港区国安法草案 列四类罪行须负刑责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人大常委会初审港区国安法草案 列四类罪行须负刑责

全国人大常委会一连三天的会议中午闭幕,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在会后说,今次会议只是初审港区国安法草案。消息指,闭幕礼没有就港区国安法表决,按惯例,草案会经三审才表决,但若有意见较一致的法案,亦可在一次会议内审议及通过。

人大法工委在说明法律草案时指出,草案对防范、制止和惩治发生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四类犯罪行为的具体构成和相应的刑事责任,作出明确规定,四类罪行包括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

谭耀宗表示,人大常委会今次会议只是初审“港区国安法”的草案。

有港区人大日前预计港区国安法的条文会公布,又指人大常委会会召开特别会议,最快在月底表决。但在北京出席会议的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表示,今次会议只是初审“港区国安法”的草案,今天不会公开草案条文。

被问到人大常委会会否在本月底加开会议,或者在8月份的下一次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港区国安法”,谭耀宗表示,未收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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