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法要求参选人签署效忠特区 谭耀宗称须确立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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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区国安法草案说明指,日后参选或就任公职时,应依法签署文件确认,或宣誓拥护基本法。人大常委谭耀宗指会包括公务员,他又相信,日后参选必须签署确认书。
港区国安法草案中,明确规定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包括参选或就任公职时,应依法签署文件确认,或宣誓拥护基本法。人大常委谭耀宗指,当中的“公职”,包括公务员。至于参选人,他相信是把确认书,改为必须签署。
谭耀宗在一个电台节目上亦表示,以前参选或就任公职时的做法奇怪,可签可不签确认书,出现很多人不签署的情况,现时是要进一步确立要签署确认书。
另外,中央保留处理特定情形下案件的权力,谭耀宗透露,草案有机制界定。立法后,中央会在港设立维护国家安全公署,而香港则会设立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谭耀宗表示,当中的秘书长会由港人担任,而另设的国家安全事务顾问,则由中央指派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