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會前會長蘇紹聰指 港區國安法憲制地位較本地法律高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律師會前會長蘇紹聰指 港區國安法憲制地位較本地法律高

律師會前會長、港區全國政協委員蘇紹聰在本台節目表示,不少法律團體無正視港區國安法法律地位問題,指國家憲制秩序中,港區國安法的憲制地位等同《基本法》,亦較本地法律高,因此中央在法律層次可指出審理國家安全相關案件法官是由特首指定,並非違反本地法例。

蘇紹聰指,草案列明行政長官會從現任或者符合資格的前任裁判官和法官中,指定若干人負責處理,是符合香港做法,因此所有法官都要經司法委員會推薦,才可成為法官。

對於有人指行政長官是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主席,如果負責指定法官,有利益衝突,蘇紹聰對有關說法有保留,認為只是內部分派工作,並非影響司法獨立,強調本港司法獨立精神是審判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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