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歲舞台設計師企圖向警擲汽油彈判囚4年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23歲舞台設計師企圖向警擲汽油彈判囚4年

一名23歲男子去年10月反修例示威期間,企圖向警員投擲汽油彈,承認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有意圖而縱火兩項罪名,在區域法院被判監4年。

男被告姚少康,任職舞台設計師,去年10月13日在將軍澳唐明街公園外示威期間,管有兩支汽油彈,並企圖燃燒路障,他走近警員路障並嘗試燃點但不成功。他被警員制服後,表示燃點汽油彈是為要阻止警方前進。

區域法院法官胡雅文判刑時表示,被告明知道警方正清理路障,仍企圖向警方投汽油彈,是越過了法治的界線,考慮到被告認罪,扣減3分之1刑期,第1項控罪管有攻擊性武器判囚1年8個月,第2項企圖縱火罪判囚4年,同期執行。

被告被捕後至今已還押7個月,早前承認控罪,上月底成功申請短暫保釋,回家照顧母親,之後再獲准出席母親喪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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