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区国安法草案建议表决稿完成 明早由人大常委会审议表决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港区国安法草案建议表决稿完成 明早由人大常委会审议表决

全国人大常委会继续在北京开会,委员长会议决定,把港区国安法草案建议表决稿,提交常委会审议。

据新华社报道,人大委员长栗战书主持委员长会议,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李飞,就港区国安法草案修改意见作汇报,并根据常委会会议的审议意见,提出了草案建议表决稿。委员长会议决定,将草案建议表决稿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据了解,常委会明天上午闭幕,届时会表决港区国安法。

列席常委会会议的港区人大代表吴秋北指,今早的会议再审议了“港区国安法”草案的文本,部分地方与昨日看到的草案有分别,形容是吸收了一些意见,但不便透露具体内容。部分在港的全国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明日下午会到中联办出席会议,有获邀出席人士相信,会议内容与“港区国安法”有关。

今次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审议“港区国安法”草案,根据内地的《立法法》列明,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应当经三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再交付表决,但各方面意见比较一致的,可以经两次审议后交付表决。

列席会议的港区人大代表叶国谦表示,如果常委会明日表决并通过“港区国安法”草案,法例全文会在会议后公开。有报道指法例中部分罪行的最高罚则是终身监禁,叶国谦说由中央制定“港区国安法”,目的是有效打击及制止涉及国家安全的罪行发生,如果没有阻吓力是无意思,又指各个国家的国安法都非常严厉,因为事关国家安全,以及国民的生命和生活。

至于法例会否设追溯期,叶国谦说“港区国安法”通过之后,有关人士应洗心革面,不再干犯相关法例。

而在本港,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表示,相信港区国安法不会有追溯力,但在搜证上可以引用被告过往的言行证明犯罪意图。法律界立法会议员郭荣铿批评,汤家骅是误导市民,故意混淆法律概念,强调刑事罪行不可能有追溯力,即使普通法有“持续犯罪”的概念,但无法追究及检控往日的行为。民建联葛珮帆则认为,涉案人的过往行为可以证明犯罪动机,等同守行为,而且有消息指港区国安法设有最低刑期,认为可以达到足够阻吓力。

港区人大代表、行政会议召集人陈智思接受彭博访问时指,目前未知港区国安法草案条文内容,但据他了解不会设追溯期,陈智思表示,港区国安法目的是警告大家不要越过红线,不能要求香港独立,社会不再容忍像在去年社会动荡期间发生的恐怖主义行为,强调中央希望香港保持一国两制,如果市民守法,“港区国安法”永远不需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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