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男学生管有3个汽油弹判监2年8个月 官批年轻非犯法借口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17岁男学生管有3个汽油弹判监2年8个月 官批年轻非犯法借口

一名17岁男学生,去年10月于屯门携有三个汽油弹及其他易燃物,早前承认一项管有物品意图摧毁或毁坏财产罪,被判监2年8个月。

被告陈国靖由囚车押离区域法院,代表律师求情时指,被告已经承认错误及深感后悔,承诺不会再犯,希望可以继续学业。

法官胡雅文判刑时指,接纳求情信件,相信被告是真心悔改,但案情严重,汽油弹可以对人命或财产造成严重伤害,被告犯案时,袋内还有可以造多7个汽油弹的工具,不相信被告是无知,而犯案时有戴口罩及面罩,以逃避警方追查,认为被告是有预谋犯案,行为不是示威是犯罪。

法官指考虑整体社会利益,判入劳教中心及教导所并不合适,被告年轻不是藉和有力的求情理由,量刑以监禁4年为起点,认罪扣减3分1刑期,又指如果被告年纪更大,量刑起点会更加高。胡雅文又指被告狱中可以继续进修,展开人生新一页。

另外,一名21岁男子被控去年12月1日,在旺角管有一枝汽油弹。他承认控罪,下午在九龙城法院被判监禁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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